买了此保单后,被保险人由于财产保全错误遭到被申请人起诉时,可以自行和解吗?
未经保险人同意,被保险人不得与被申请人和解、调解结案。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,并应尊重并采纳保险人对诉讼的抗辩意见。
目前明确予以接受和认可此类担保方式的国内法院有哪些?
目前,全国20多家高院,50多家中院,200多个地市,1000多家基层法院已经开展业务,其中:
1、高院:天津、辽宁、贵州、山西、安徽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广东、广西、湖南、浙江、四川、海南、江苏、河南、山东、福建、江西、北京、吉林、青海;
2、中院:成都、绵阳、滁州、连云港、石家庄、张家界、大连、抚州、宜春、凯里、临汾等。
财产保全申请落空,怎么办?
因投保人申请财产线索存在疏漏,或被保全人提前转移财产等情况,可能发生财产保全无法执行或无法全额执行。就此,投保人可能提出部分或全额退保。
处理原则如下:
1、申请保全财产包括银行存款的,不应以保全时的财产金额未达到保全申请金额为由,做任何退保、降低保额的处理。因为银行账户金额是变动的,保全当时不足额,不代表整个保险期间都不足额。
2、申请保全财产为指定的某一项或多项土地、房屋等特定财产,而最终法院查实可保全的财产不足额或保全整体落空的(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提前转移财产等),凭法院退回的保单保函或要求减额重新开具保单保函的证明,可以办理退保或批减(但原开具的保单保函必须收回,且保单约定的最低保费必须保留)。
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可否退保?
1、法院未裁定执行保全的保单可退保,退保时应适当收取最低保费。
2、法院已裁定执行保全的保单不可退保。
保全标的不可分割,如何确定金额?
如果存在不可分割的标的,法院执行保全金额高于申请金额的,应按照实际保全金额计收/批增保费。
法院执行保全金额低于申请金额的,在法院同意退回原保函的前提下,可批减保费,并重新出具保函,否则不应予以批减。
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可否做反担保业务?
目前,暂无法按照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条款承保任何反担保业务,即只为原告出具保单保函。